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是指金融機構將持有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轉貼現以融通資金的票據行為。
適用對象
經人民銀行批準,有權辦理票據業務的金融機構均可與我行辦理轉貼現業務。
產品特色
■ 為交易對手提供便捷的融資渠道;
■ 在銀行間票據市場享有優良聲譽,達成交易協議后不受利率波動影響,對手方無后顧之憂;
■ 專業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業務,交易方便快捷,資金嚴格按合同及時劃付。
辦理流程
轉貼現申請行應提交如下資料
■ 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金融許可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的鮮章,僅限于初次辦理轉貼現業務的申請行);
■ 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合法有效的介紹信(如本行前往他行,不需提供);
■ 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合同(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名章的鮮章);
■ 轉貼現憑證(可用貼現憑證代,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名章的鮮章,多筆轉貼現票據,可只填寫一張匯總金額的轉貼現憑證,后附轉貼現清單);
■ 已辦理過貼現或前次轉貼現業務的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貼現憑證或前次轉貼現憑證復印件(加蓋結算專用章或業務公章的鮮章);
3.銀行承兌匯票查詢查復書復印件(加蓋結算專用章或業務公章的鮮章)。